①.在目前EHS工作中,全員意識提升仍為重中之重;
②.EHS法規、政策要求逐步提升,各部門車間在落實新要求時,須考慮提升措施(安全措施、管理措施或其他改進措施)的可操作性和可落地性;
③.基層員工為EHS工作根基,所有的措施改善或提升須成為員工的操作習慣。
EHS安委會結束后進行了2020年的責任制簽訂。


記得有一次董事長開會時講過一個事情:幾年前一次客戶審計時,審計方問公司,你們誰對單位的EHS工作負責,當時公司人員答總經理。審計方卻給了這么一個回答:“每個人”。想來感觸頗深,各司其職、各盡其責,EHS工作勢必日趨完善;而這次,總經理的這三個要求甚至說展望,側重對象傾向于管理層員工。管理層員工制定制度措施,基層員工執行制度措施。制度措施該怎么去制定、達到怎么樣的標準、最終形成怎樣的結果呢?值得深思。